果因為公司搬家沒人知道我這個人。移民局說什麽LCA不符合要求,因為搬家,所以不
在之前申請的地址上班;而且質疑我有沒有在這家公司上班之類的。律師說要最好是證
明公司還在就地址營運,現在還在搬家。請問大家,有什麽意見。
還有就是,我已經定了2月回國,如果這種情況(補件上去,case pending的話),我
能拿到返簽嗎?律師說很危險,因為這邊會把我的所有資料傳去給國內領事館,然後領事館很可能拒簽。請大家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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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H1 棘手的問題,請大家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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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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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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