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與誠信無關, 積案少了, 總要有事做

07年處的時候, 勞工部清理積案完畢後, 幾乎所有的新案都被AUDIT了. 後來, 移民局大放水, 大量案件湧入移民, 於是,移民局加雇了很多人手, 兩年多過去了, 大量的積案已經上架. 國務院保守的派期策略, 造成新案數量減少, 是解雇新加的人還是給他們找點事做? 要是解雇人, 萬一移民改革又大量需要人手怎麽辦? 要是不差錢, 還是找點事做吧? "下一個,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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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點小道理...幽考. -燕子寶貝- 給 燕子寶貝 發送悄悄話 燕子寶貝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21/2009 postreply 16: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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