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個馬甲出來了?

第一,目前僅僅是眾議院提出一個綜合移民改革議案。“提出”和“通過”之間的巨大差距,不需要解釋了吧?

第二,即使完全混淆是非,把“提出”就當成是“通過”,也不能隨意篡改內容啊!人家提的是為期6年的有條件非移民簽證,如果連這個都可以當成所謂的“一次性6年有效的進出美國的簽證”,不是無知是什麽?如果知道了卻又故意再一次混淆是非,不是無聊是什麽?

第三,回貼人是否知道什麽是非法移民,與回貼毫無關係——重點是,不要誤人以流言、不知道就不要亂說。所以,你的這個提問,邏輯上很是奇異啊!

最後,馬甲也罷,燕子的擁躉者也行,看來不但誌趣相投,連智商都是很有得一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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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馬甲,我就是我, 那我們就看看你的智商. -noname100- 給 noname100 發送悄悄話 noname100 的博客首頁 (416 bytes) () 12/17/2009 postreply 17:57:29

回複:什麽馬甲,我就是我, 那我們就看看你的智商. -北美南人- 給 北美南人 發送悄悄話 (436 bytes) () 12/17/2009 postreply 19:21:47

哈哈,佩服,領教了,謝謝。 -Noname100- 給 Noname100 發送悄悄話 Noname100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7/2009 postreply 19: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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