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你發過的種種歪論且都不提,就說你現在講的這個所謂的“聽說”:
1)哪裏聽的呢?
2)聽過之後,自己是否需要在腦子裏過一過?看看有無可能。
3)如果判斷之後發現是謠言,不應該在公共場所發表以造成恐慌(或至少是不安)。
4)反之,假如自己也認可“聽說”的言論,那也應該有建設性的意見(比如募集聯名信向國會反映,或幹脆就訴訟移民局),而不是瞎嚷一氣。
5)如果什麽都不想,把自己當成傳聲筒,任何進來的信息都不過腦子就往外傳播,那麽是對自己不負責(尚且無大礙),更是對所有讀你貼子的人不負責(截止發本回貼為止,你的原貼已有超過400人讀過了)。
6)建議你多學學論壇裏的各位大師——“富則兼濟天下”;假如做不到或不願意做,至少“窮則獨善其身”。
7)如果一味隻想靠聳人聽聞的危言來提高知名度,隻會適得其反。要知道,名聲有兩種:famous 和 notorious!
這些話可能你不愛聽,但對你應該是有益處的。大家都這麽不容易,就別再“折騰”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