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老師在博文“再談AP和EAD對F/H身份之影響”中提到:
“認為是H非移民身份也好,認為是 Parole 身份也好...這個不同的概念,隻有在 AP 入境之後 I-485 被拒的情況下,才出現分歧.....使用AP入境,而I-485又不幸被拒。憑有效的H-1B 批準書,申請簽證並入境,就無身份之憂了。”
能否理解為“使用AP入境,而I-485又不幸被拒”後是否還持有有效H1B身份是一個灰色概念,如何理解取決於不同的律師?而出境重簽是最保險的做法?俺現在不幸正是這種情況,且對自己目前的身份狀況非常困惑。有保守的律師建議立刻出境重簽,有的律師又說還是合法H1B身份,連reinstate都不用。
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助!
請教關於PJIANG老師博文中的一段話
所有跟帖:
• 回複:請教關於PJIANG老師博文中的一段話 -北美南人- ♂ (32 bytes) () 12/13/2009 postreply 09:54:03
• 謝謝,能請863211教授和PJIANG老師看看這道選擇題麽? -ostrichgege- ♀ (174 bytes) () 12/13/2009 postreply 19:41:28
• 回複:謝謝,能請863211教授和PJIANG老師看看這道選擇題麽? -863211- ♂ (603 bytes) () 12/13/2009 postreply 21:31:38
• ostrichgege: 如果我是你,就選2(內空) -北美南人- ♂ (0 bytes) () 12/13/2009 postreply 21:37:37
• 再次感謝863211教授的耐心回答,以及北美南人同學!(內空) -ostrichgege- ♀ (0 bytes) () 12/14/2009 postreply 06: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