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老師在博文“再談AP和EAD對F/H身份之影響”中提到:
“認為是H非移民身份也好,認為是 Parole 身份也好...這個不同的概念,隻有在 AP 入境之後 I-485 被拒的情況下,才出現分歧.....使用AP入境,而I-485又不幸被拒。憑有效的H-1B 批準書,申請簽證並入境,就無身份之憂了。”
能否理解為“使用AP入境,而I-485又不幸被拒”後是否還持有有效H1B身份是一個灰色概念,如何理解取決於不同的律師?而出境重簽是最保險的做法?俺現在不幸正是這種情況,且對自己目前的身份狀況非常困惑。有保守的律師建議立刻出境重簽,有的律師又說還是合法H1B身份,連reinstate都不用。
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助!
請教關於PJIANG老師博文中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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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關於PJIANG老師博文中的一段話
-北美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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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0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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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能請863211教授和PJIANG老師看看這道選擇題麽?
-ostrichg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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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19: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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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謝謝,能請863211教授和PJIANG老師看看這道選擇題麽?
-8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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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2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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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trichgege: 如果我是你,就選2(內空)
-北美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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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21: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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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863211教授的耐心回答,以及北美南人同學!(內空)
-ostrichg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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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009 postreply
06: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