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幸被lay off,公司將在1月份注銷我的H1B簽證 - - 也就是說我還有一點時間不用換身份呆在美國。正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想要回一趟國,然後再回美國,當然公司證明我現在還受雇的信是指望不上了。另外我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在這種情況下,我還可能在我的H1B簽證被注銷前出國再回來嗎?
- Legally yea before formal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如果我接著在美國找工作,從雇主的角度講,是以在美國的F1的身份會更容易被接受,還是以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的身份更容易被接受?
- No dif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