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論壇裏潛水了這麽久,終於有機會跟各位同學分享一下DIY辦理I-140的經驗和教訓。
[簡要背景]
CS專業,2007年普通Research大學(Tier 1, ranked ~90)Ph.D.,目前為一所中小型州立大學的Tenure-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
Publication: 23 in total
Citation:
Review (PC member + reviewer): 43 times
Grants: PI for five pending ones
Membership: Sigma Xi Full Member
References: 7 in total (5 are independent ones)
10月20日交到TSC,11月23日收到Approval Notice.
[經驗淺見]
1)律師可有可無,有時甚至有不如無(幫倒忙、怠工、等等)。即使花錢雇了律師,自己仍然要非常投入和細致地地準備。
2)需要claim多少個“點”,並不容易掌握,建議的原則是寧缺勿濫。我的case最後隻claim了三點。對於不打算claim的材料,依然可以酌情放置一些。
3)突出強項。比如我的情況,review是最突出的表現,而我claim的是4、5、6三點,所以正好最先說的就是review. 其實,即使假設我要claim的是1、2、4,依然會把最強的4放在第一個位置來寫。
4)行文中注意字體的變化,比如:斜體、粗體和下劃線的交替使用,就可以很好地起到突出重點的功效。
5)計算機專業和別的專業有一個非常大的不同之處:conference的paper不僅僅算正式的publication,而且往往比journal的難度(指接收率)要大。不要說是移民官,就連同在象牙塔裏的學人,如果專業相差比較遠的話,都不一定了解這種情況。即使專業相近,也未必能保證理解萬歲。我就親耳聽到過EE(與CS非常近的專業,很多大學裏甚至是EE和CS同一個係)的人驚訝萬分地問道,“你們CS的會議文章都算啊?”當然算!為什麽不算?絕大多數專業的會議是有投必應,如果接收率低於50-60%都是不可思議之事。可是在CS,最爛的會議都在45%左右;稍好一些的大概是35%;如果再上一個檔次,就動輒20%左右了;最頂級的會議,甚至才8%或更低。所以說,當然算,而且算得比journal還更“厲害”。問題是,怎樣讓移民官明白呢?一可以引經據典,比如CRA官方站點上就非常清楚地說明了conference publications are more important than journal ones. 二可以用實際數據顯示,找一些有代表性的會議(沒有必要隻找 top conference,因為普通的就已經可以說明問題了)出來,列出它們的曆年平均(或每年的)接收率,再拿出一些journal來比較,孰輕孰重是很明顯的。三可以拿人說事,我的所有推薦人裏,conference/journal的比例大概在1.3到2之間。推薦人嘛,肯定都是比較牛的人了,要不你也不找他(她)們,對吧?既然牛人都是這樣,所以是可以用來說服移民官的。最後,如果你的推薦人願意,讓他(她)們在推薦信裏提一提這個狀況。- 題外話:本來寫的是“他們”,因為我的推薦人是清一色的和尚。
好啦,想到的暫時就這麽多。發這個貼子,主要是對論壇的回饋——索取了這麽長時間,也該付出了。希望對各位仍在奮鬥不息的綠友們有些啟示!
另外,發過貼才知道寫貼的辛苦。所以,再向論壇的各位前輩(尤其是淵博與幽默並存、魅力和智慧共舞的PJIANG老師)致敬!
EB1-B TSC DIY 33天批準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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