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eb1a RFE,請大師們賜教

今年一月遞交I140.今天早上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說 I-140 RFE。具體要收到郵件notice才知道。
忐忑不安,懇請各位點撥:

1)回複RFE時,除了要補充的內容外,還要把曾經第一次交的材料一起再交一遍嗎?也就是說,RFE材料必須比initial review的材料還多嗎?

2)有人說補充的材料和成就必須是在I140遞交那天之前成立和實現的。之後的新成就不能用了嗎?

感謝大家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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