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距離上訴截止日期還有7天。
我拿我的材料找到公司HR經理說你找公司律師幫幫忙吧。她當時就跟律師聯係,並把我的資料發給律師。 第二天公司律師回話接受代理並向波士頓地方法院發出上訴信。一星期後開庭並當庭獲勝,拿到LC。 此時是2007年6月初。 鑒於我的申請被積壓一年半,公司律師要求移民局加快對我的申請的處理。 我在6月底拿到140. 七月份移民局突然說所有的類別都有名額, 我和老婆趕快加急辦理,趕上8月485申請的末班車。 那時候真是覺得無比幸運啊。 而且HR經理和我的領導聊過之後覺得幫我付了一半的律師費。 其實就是我權付的話也是高興的不得了。
後來和公司的律師熟了,她說:你以前的那個律師根本沒有執照。 我說不可能啊。她說我在係統內查過了,沒有。而且DC的移民律師我都認識。 我大汗。。而且由於她辦公室人員的失誤, 把我公司的全名打錯,造成移民局兩次郵寄材料去我公司確認我的情況都沒成功。
這次經曆的教訓是:不要迷信中國律師。很多人根本就是沒有哪個能力和資格來辦這件事, 一聽上庭就嚇得屁滾尿流。 人家老美拿來一看就是小菜一碟。還有就是中國律師辦事不按規矩,總想走捷徑,投機取巧。人家不跟你較真的話還會,跟你較真的話很多東西都拿不上台麵,就像你說的在中文報紙登廣告一樣。
還有就是我們都認為找美國律師太貴。嘿嘿,我們公司的律師收費一點都不比中國律師多,而且辦事按規矩來,覺對不會讓材料站不住腳。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