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pjiang , 再請問一下

回答: 請教一個配偶綠卡的問題daheng2009-11-10 18:08:15

"注意,這裏的重點是婚姻在綠卡之後。
如果結婚是在配偶的綠卡批準之前,即使拖到配偶的 EB 綠卡批準之後你才提出申請,你仍在 EB 之列(並且享用配偶的排期和類別)而不屬於 FB. 你在排期當前時可以直接提交 I-485,或由配偶拿到綠卡後填 I-824 讓你申請簽證。所以,在 EB 綠卡批準之前結婚,副申請人的綠卡等待時間將大為縮短。"

我的情況應該和這個差不多. 如果在遞交485前結婚,那麽即使老婆在國內, 也屬於EB ? 那麽通過什麽辦法來美?沒看明白I-824

pjiang能不能支個招?就想什麽辦法能盡快團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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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團聚的方法就是盡快讓你老婆簽H4過來。 -wells1999- 給 wells1999 發送悄悄話 (167 bytes) () 11/11/2009 postreply 14:19:57

快結婚,簽H4. -kai2002- 給 kai20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09 postreply 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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