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過幾天會有一個第二輪的麵試,新工作和現在的工作都是機械設計工程師。本來隻想問一下律師是h1b transfer 還是用EAD,結果律師跟我說新工作和現在的工作不夠相似不符AC21, 因為我現在是汽車車身部件設計,新工作是印刷設備部件設計.
比較沮喪,新工作工資高一點不說,主要是離家近一些,可以天天回家,不像現在隻有周末回去,家裏還有一個可愛的三歲小孩。
不管怎樣,先準備麵試吧。
律師的意見是否太保守?周圍那麽多的弟兄們持EAD工作,真的需要完全一致嗎?
被這個奶奶的綠卡再吊幾年,追尋塗博士的心都有了。
如果堅持換了這個工作,Risk有多大?律師說是50%,我想請教Pjiang老師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