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幾個問題請教各位行家:
1 邀請信誰寫好,我們倆都要署名嗎,如果都署名,怎麽稱呼呢,稱爸媽還是嶽父母呢?
2 給簽證官的信誰寫好呢,如果倆人都署名,也涉及到稱呼太太爸媽的問題,該怎麽稱呼呢?
3 如果我太太寫邀請信和給簽證官的信,那我填I-134表有沒有問題呢,事實上也隻能我填,因我太太沒收入。但銀行帳戶有她的名,她是否可以填這個表呢?
4 除了親屬關係和I-134要開公證,還有哪些材料要公證呢?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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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急:請教嶽父母探親的有關問題
-剛剛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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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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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急:請教嶽父母探親的有關問題
-niw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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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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