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辦法是自己照原件翻譯, 原件就一兩句話,也不難。打印好後,與公安局的原件放一起,找個願意幫忙的朋友(中國人),在翻譯原件下方(另用一頁紙亦可) 寫如下內容:(我,某某某, 家住何處,何學曆,精通中英文,茲證明上述翻譯與原件無誤, 聯係電話。) 一起到做公正的地方, 由公正者公正(通常是將上述三頁紙連在一起蓋一個公正章),此辦法加國移民局是認同的。
由於整個辦理時間往往超過6個月, 所以你要有思想準備,準備第二次做這種事,因為他們要你遞申請時就送這個東西, 等到他們真正審理時(往往是半年後) 又會找你要這東西。
回複:那公安局的原件是中文的也不要緊嗎?我自己再翻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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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那公安局的原件是中文的也不要緊嗎?我自己再翻譯?謝謝 -Hollyhog- ♂ (151 bytes) () 10/14/2009 postreply 08: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