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 PD 9/2005
485 是在2007/6 交的,至今沒有音信。
現在老公已經是公民了,我們的問題是需不需要再申請一個婚姻綠卡,因為實在等的太久了。
如果申請婚姻綠卡,是不是馬上可以拿臨時綠卡?我們已經過了兩年了,所以是不是應該很快轉永久綠卡?可現在的排期好像是2005/8?
請各位提供意見。謝謝大家了。
• 折騰啥,你又不存在身份問題?何苦,你不知道INS的辦事效率? -銀色的稻田- ♂ (0 bytes) () 10/13/2009 postreply 00:01:35
• 回複:請看看我的情況。 -wells1999- ♀ (410 bytes) () 10/13/2009 postreply 10:34:39
• 幹吧, 省下一個名額給壇子上的人也是一種貢獻 -iCall- ♂ (0 bytes) () 10/13/2009 postreply 1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