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持H-1B,父母2008年B2來美,I-94給了六個月,隻呆了五個月,2008年十月回國。2009年七月B2簽證順利通過,一年有效多次往返,沒有據簽記錄。
在這裏潛水了很久,但沒有確切的答案。隻能請個位大俠幫忙看看:
0.為啥隻給三個月呢?寶寶八月出生,移民局有記錄嗎?
1.申請延期。(大家申請延期都用什麽理由呀?一般能獲得延期的幾率有多大?)
2.父母有六個月的往返票,2010年四月回國,可不可以去cbp更改I-94?
3.2010年一月回國呆一個月再來美,會不會被據,或又給三個月?
問問很多,請有經驗的前輩多多指導!
深表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