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申請遞送I-140和I-485的事項

來源: 燕子寶貝 2009-09-20 16:47:0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67 bytes)
我當時遞送時律師告訴我可以一起的。因為公司的經營狀況很好,所以當140通過後就可以自動更新轉為485審批了。其實我也不懂這樣的好處。

分開的好處是看您如果想使用不同的律師來申請140和485了。

聽說律師的好壞和I-140審批合格有直接的關係。
不好的律師就會遇到移民局給公司發放ref。

I-485的審批就和I-140不同。
前者為個人資格審批,後者為公司資格審批。

所以呢我個人建議最好用最好的律師用來作為I-140的資格審批。

隻要公司的盈利安定,好的話,485審批時候的律師就不是非常重要了。但公司不穩定的話,要需要有好的律師來辯護申請人的I-485的資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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