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美國,在辦綠卡,Eb1b。
她先生在國內,因為J1來過美國,現在國內服2年服務期,要2011年1月才滿兩年。
所以妻子想先自己辦下綠卡給先生辦824 follow to join。
請問,
1. 如果妻子的綠卡在2010年就獲批的話,是否能在先生的兩年服務期還未滿是提交824申請?因為安裝估計824的處理時間到被處理的時候先生的兩年服務期就差不多滿了,所以不想等待滿期後再提交申請浪費時間。
2. 給先生824申請期間,妻子能辭職離境回中國幾個月嗎?還是必須待在美國境內直到824批準?
謝謝各位知情人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