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利用我的最後一次入境簽證還有效地情況下去加拿大再次申請入境簽,程序如下,但有些問題不甚明白,請賜教
1) 在美國先預約在加拿大的美領館,我不知道在填表的時候,填什麽簽證? 我的工作簽證還有3年呢,有入境簽這一說嗎?
2) 訂機票飛過去,
3) 如果還象以往那樣查2周,我就要回護照,(有朋友被查時間長的,使館不保留護照的, 不過他們每次都拿我的護照2周,我倒也沒 問他們要過,其實我希望他們查個2-3 個月,這樣等拿到簽證的時候再加上一般會有3個月的入境期, 我就剛好湊夠假期可以回國了。)然後利用有效入境簽證回到美國。
4) 等他們的通知,然後寄回護照到加拿大,拿簽證。
不知道壇裏麵有沒有類似的情況,我想的方法可行嗎?我可不想被卡在外麵。
另外,在皮匠老師的博客中看到有關的東東,能否請老師給我一個具體的關於:The original admission or readmission of the applicant cannot have been made on the basis of a prior authorization or waiver from the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because the applicant was ineligible for admission under Section (212)(a)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我能看一下(212)(a) 的文件嗎? 如果我還有有效的入境簽證,是否不受此限製?
我好像覺得美國根本就不想讓拿H-1B的中國人在工作期間離境呢? 這不是逼著讓辦綠卡嗎?
謝謝各位大俠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