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美國,無論移民,婚姻,家庭糾紛都少不了和律師打交道,新移民辦身份傾向華人律師,圖的是溝通方便,但十來年下來,感覺華人律師隻是的文件上做得仔細,要求全,在處理靈活的案件,和於官方溝通上,是弱點,眾說周知,律師的費用高低就體現在這方麵,網上有人說,EB類印度人比中國人多拿了2 萬多個綠卡,而中國反而被
浪費了名額,(2008年EB3被浪費1半名額),除了印度有自發移民團體積極爭取自身權益外(美國本來是個多民族國家,利益靠自己爭取),印度的律師也在溝通和爭取上為自己做了不少事情,我想移民局官僚到浪費一個用冗長排期,國家的VISA民額
的地步,本能地認為在美國這樣一個法製健全的國家,是可以打官司告的,
律師界做這件事,看是沒有即時的利益,但,壓製中國綠卡的問題一解除,律師是明顯得利的, 畢竟EB3的CASE是最多的移民申請,同樣EB2如有合理的剩餘名額分配,律師就可多接受很多案子,想想老印多發2萬張綠卡,就是印度律師多了2W各CASE,
也許壇子上,很多華人有“上車關門”,EB2希望EB3慢的心態,老實說,這就是華人在海外可悲的地方,希望看到90後的孩子們不再是這樣,
當你在綠卡麵試,移民入籍的大廳裏,看到的烏鴉呀的盡是老墨,老印,別以為你是幸運的少數中國人,在美國這樣的國家就意味著,當你到處找工作,碰到的都是老墨,老印的主管,你隻能用純技術,謀生,和隻能以純價格貿易,沒有人脈的積累,所有出台的政策,對你的族群都沒太多的利益,甚至有意的損害你,你自己可能現在混得不錯,你難道不為你自己的子女將來想想。
附錄: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FY08-AR-TableV(Part2).pdf
2008 中國EB3類人數隻有1982個,一半以上的名額被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