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老師及其他各位熱心人士請指教,有關職業移民綠卡申請問題

我是主申請人,屬於職業移民二類,140已經批準,但排期搖搖無期,苦等中。當初交485是把配偶的同時交上去了。後來因為配偶個人的某些原因導致收到RFE,然後其綠卡申請被REJECT。我們現在已經離婚,我想問的是,我是否需要向移民局提交任何update information? 如果需要的話,向誰提交?我在網上查過,但是沒有找到。因為換了工作,原來遞交485的公司雇的律師也不再理睬我的信了。

敬請大家指教。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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