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急死了,各位高人熱心人,快幫我看看阿--關於婚姻類移民

天啊,剛才洋洋灑灑大了一大篇,一不小心關掉都沒了。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啊。
看了很多帖子,發現這邊的人很熱心,也比較專業,所以發個帖子,希望高人和熱心人,幫我仔細看看阿,我快急死了。_:'(

我跟老公認識2年了,他是美籍華人。之前他每年回來看我幾次,每天電話。去年底,公司為我申請了一年內多次往返B1/B2 visa。
1. 今年1月份,我來美國出差一個月,月初來,月底走之前,我們在美國登記結婚了。
2. 3月初,他還沒填完I-485 & I-130 ,我又來美國出差一個月。
3. 4月中,他交了I-485 & I-130,然後回中國辦婚禮。中間收到信說需要我的出生證明,他回去的時候,順便帶走了。
4. 5月中重新寄了資料,然後收到通知說要6月中按指印。
5. 6月初我用B1visa來美按了指印,待了2周又回去了。
6. 7月底收到通知,8月下旬麵試。8月中我用B1 visa又來了。

麵試的時候,麵試官問了些問題:
1. 她說如果已經在美國申請了移民,就不可以用B1 visa走來走去了,應該申請I-131 travel documents(這個就是傳說中的回美證吧),不然有欺騙海關的嫌疑,Case可能需要從頭申請。我老公一聽嚇壞了,趕緊解釋說,我們不知道這個東西,不然一定會去申請,過海關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問,所以我們不是有意隱瞞。移民官說她做不了主,要去問superviser,她幫我們寫了個比較中性的描述,看起來比較像是無意的。
2. 然後又問了些常規的問題,比如怎麽認識,認識多久之類的。她問得很少,一直寫啊寫啊的,我們就東一句西一句的也不知道怎麽說好。隻是強調了我們本來沒有打算1月份結婚,但是我來了,看到他的家人,感覺很好,才臨時決定結婚的。
3. 她拿了幾張我們結婚,婚禮和出遊的照片,去請示supervise了。回來說,B1 visa的事情可能沒關係了,但是有一份材料(我們兩都沒搞明白),是移民局內部需要轉給她的,她還沒收到(現在想到是不是I-130 approval letter阿?),所義我們還需要等。她給了我們一張白紙,I-485 status: further review.
4. 走的時候我們問,是不是還需要麵試,她說可能,也可能不需要,不過我們忘了問需要多久。麵試的時候她還說我們已經可以申請工卡了,早就可以了,我們都不知道。回去第二天就填表格(I-765)申請了工卡。

接上邊:
7. 麵試後沒幾天,我們就收到了一份信,從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P.O. Box 30111-30115 Laguna Niguel, CA寄來的。是I-130 approval notice,說已經approved。信中它說把org petition sent to Department of State National Visa Center(NCV), 32 Rochester Avenue, Portsmouth, NH 03801-2909. 如果90天還沒有處理好,可以電話詢問。
8. 又過了兩天,我們收到一封來自U.S. Bureau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P.O. Box 648000 Lee’s Summit , MO 的信,說已經收到I-765申請,會近期安排取指紋。看到信我們都很奇怪,麵試之前不是已經取過了嗎?
9. 昨天我們又收到了一封信,是從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VC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P.O. Box 30111 Laguna Niguel, CA寄來的,是個I-130 transfer notice. 它說我的申請被transfer to USCIS, P.O. Box 648005 Lee’s Summit , MO, 原因是:we transfer this case because the record indicates that office has jurisdiction over the case.信裏還提到了,如果有額外的其他申請(a Premium processing application or petition),要聯係另外一個電話。

我的問題是:
1. 那天I-485麵試,是不是就算fail了?further review代表什麽?是最壞的情況嗎?現在我們需要準備什麽呢?
2. I-130明明已經approved了,為什麽現在又transfer to other place, because the office has jurisdiction over the case.說實話,這個原因我很不解阿。是因為他後來發現我是B1進來的,所以反悔了嗎?還是現在需要I-130的材料去輔助I-485的申請?或者需要I-130的材料去輔助I-765的申請?
3. 我會不會被直接reject掉,然後被遣返回國阿。現在我來的時候的I-94麵試的時候已經被拿到了,我進來的時候給了我3個月,到11月中,我是不是就變成非法的身份了?我該怎麽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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