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收入,也會有4-5萬的,沒想到簽證官對前兩年的收入這麽在乎。我現在已經在準備材料了,聯合擔保,老婆和我的聲明信之類,加聯合擔保有10幾萬了,聯合擔保也是貨真價實的,老婆的親戚,關係非常緊密,有照片,甚至有前幾年的合住在一起的證明。
此擔保人擔保過兩人,親屬及親戚,但是單身,有房子和汽車,存款確實借了很多給別人,帳戶上看上去有點可憐。 ---- 有點不放心這點。
現在我唯一的問題是,有了材料我怎麽遞進去啊,在美國這邊等它們退回來,再在美國申請,還是在廣州打電話重新預約,或找廣州的谘詢公司讓他們辦,他們說不用再麵談。問題是他們可信不可信,如不可信,我會有何損失(他們先不收一分錢,簽過再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