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的經濟擔保夠條件麽?

我是美國公民,現在要申請父母來美移民,06,07的稅單都是3萬多,但是08年一年沒有工作,所以隻報了2000多塊的稅,現在09年我又找到工作,差不多3萬7/年的工資。

我想問如果我不找聯合擔保人,就我自己擔保,可以麽?一家3口的標準線是2萬2左右,我現在的收入肯定達到了,但是這個08年的稅表會影響很大麽?還是我把06,07年的一並遞上?如果需要銀行存款,多少合適?

BTW,父母在國內的存款對經濟擔保有沒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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