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180天。——回複:父母延期被拒簽了~~~~

來源: Bodd 2009-08-11 07:22:1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59 bytes)
嚴格來說,最長是180天,因為再長就要被處罰了。

拒信裏怎麽說的讓他們離開?我也收過拒信,那裏麵沒說具體的時間吧,就是說,盡快馬上離開,是不是?因為沒必要,它要寫讓你一天內走人,你還收不到信呢,收到信也買不好機票吧。所以,隻要你在一個reasonable的時間內離開,就不會對今後有影響,而這個reasonable的時間,通常認為是30天。

不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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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very much, Bodd! -xiancatfish- 給 xiancatfish 發送悄悄話 xiancatfish 的博客首頁 (90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0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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