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麽大不了的,你不蠢,就是太簡單。——回複:我幹了一件大蠢事:

我幹了一件大蠢事:

我在國內的妹妹想把她10歲的兒子(我外甥)弄到美國來上學。她想讓我寫邀請信,但讓她兒子待在他叔叔(我妹夫的哥)那裏,因為妹妹家和他家關係好。我妹夫的哥很狡猾,不願寫邀請信,種種借口讓我寫。我被糾纏的沒辦法,有怕撕破麵子,就硬著頭皮湊合了一封邀請信,加上我的綠卡複印件和銀行證明,及了過去。本以為材料不全,不可能牽上,但沒想到簽證管根本沒看材料,就問了幾句,就給簽了。現在我妹已明說了,讓她兒子到他叔叔那呆著不走了。他叔叔在U.S.A另一個城市。我妹根本沒大蒜讓她兒子到我這來。我已和他uncle通了電話,他叔叔說馬上要回國商量此事,現在還不知怎麽辦。
——你不蠢,是你妹夫的哥狡猾過了頭。他根本就不想讓小孩子來,又不願意自己出麵回絕,想讓你出頭做不答應的擋箭牌,又或者拒簽的替罪羊。嗬嗬,現在他是騎虎難下了,你就冷麵旁觀看好戲吧。

我的問題:
1。若外甥到時不回國,黑在這裏,是否影響我以後入美國籍?
——不是。

是否我以後邀請任何親人來都不會準簽?
——不是。

若我父母申請綠卡也不會批準?
——無關。

2。外甥是否有可能轉學生簽證?
——是。

是否他叔叔一定要收養他才能轉學生或合法簽證?
——如果想上公校,好像是。

若他叔叔不辦收養手續,他能否轉學生或合法簽證?怎樣轉?
——那樣好像就不能上公校了,不過他可以申請私校,隻要你妹有錢願意花。

3。因邀請信是我寫的,我是否要在法律上要承擔外甥的一切責任?即使他不和我住一起。
——在法律上你沒有責任,邀請信沒有任何意義。

求各位 lawer 好心人支招。多謝!
——你過慮了。不謝。

最後說點兒個人意見,若有得罪請多包涵——
現在你不宜再出頭摻和進去這個事兒,隻需靜觀、旁觀其變,因為你已仁至義盡,做了你的最好,再要得罪人讓你妹夫的哥自己來好了。不過,我很擔心最後他們又耍花招說讓小孩子“先”到你這裏來,如果真這樣,隻要你不想做你妹夫的哥所答應的角色,一定要跟你妹事前講清楚,來玩玩住住可以,永遠黑下來不行。別鬧到最後你痛苦不說,還裏外不是人。——當然了,要是你也心甘情願收養你外甥,就當我什麽沒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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