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2月10日,美國第九巡回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 )作出“維持加州地區法院撤銷墨西哥裔公民S先生公民身份”的判決,因其在入籍期間犯罪而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
此案為:01年8月17日,墨西哥人 S先生獲準歸化入籍,但在05年10月25日,移民局判定其歸化入籍不合法,撤銷其公民身份。07年2月2日,加州地方法院作出簡易判決(partial summary judgment),同意移民局撤銷S先生的公民身份。S先生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S先生被撤銷公民身份,原因有三:
1、在五年的入籍期間違法且違反道德規範
美國海關總署(U.S. Customs Service)官員於2000年初在S先生的個人計算機裏發現了63張未成年人裸體及色情照片,01年7月30日,因持有兒童色情物品違反美國海關總署法規§ 2252A(a)(5)(B),法庭判定S先生犯罪事實成立。
2、在入籍麵談時向移民官提供虛假證詞
入籍麵談之時,S 先生隻告訴移民局官,自己曾於1999年被判非法擅闖私宅;並未告知移民官,自己還因持有兒童色情物品被判有罪,從而移民局官批準其歸化入籍申請。
3、故意向移民局提供不實信息
S先生於1999年曾經被判非法擅闖私宅,但在01年3月2日遞交歸化入籍申請時,卻故意隱瞞了這一事實。
美國第九巡回法院根據上述理由,駁回S先生上訴,維持加州地區法院原判,S先生違反持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和違反道德規範,撤銷其公民身份。
賀秀娟律師特以上述案例,提請大家注意: 在申請歸化入籍時,如有虛偽陳述、欺騙、道德犯罪等情況,可能導致公民入籍申請遭到否決,甚至被取消原已持有的公民身份。如有上述類似情況,應以個人過去的記錄谘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免得“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在入籍的申請過程中,徒增更多罪名。 不過,事實上,有許多刑事記錄可在辦理公民歸化手續中獲得豁免(Wavier),從而成功歸化入籍。
資料來源於:賀秀娟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