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申請公民。但我的親妹妹也在申請來美(因她的丈夫是美國公民)。這樣我們兩個親姐妹在填表格時用了兩了不同母親的名字,她填的是親生母親(她已過世好多年了)的名字,我當時來美填表時是填了我後母的名字(也就是我出生證公證上是我後母的名字)。並且我在填表時也沒有注明我們是同父異母的關係。這樣我們兩個以後會有影響嗎?或麻煩嗎?會不會以不誠實被移民局驅趕啊?
我這問題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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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我這問題嚴重嗎? -yuren123- ♂ (145 bytes) () 07/29/2009 postreply 15: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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