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拿到美國國務院的推薦信,身份快過期可以H1先交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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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好處就是申請是在失去身份以前交上去的,等待批準就是合法的了.國務院的推薦信也是一種豁免的證據,移民局批準的可能性也是有的.萬一不批準,也不會說是就拒絕了,而是讓你補充移民局批準豁免的材料,你的合法等待也就相應繼續延長了.

當然,這要單位律師的合作,如果律師不肯辦,你也就沒有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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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911後才要等這個,過去是不要的,我的時間還夠 -aaa啊- 給 aaa啊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7/2003 postreply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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