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親6月5號到了美國, 我想在9月份開始幫他們申請移民。 我在閱讀pijiang 老師的博文時, 看到他提出“當你作為申請人提交的 I-130 上隻有一位受益人,而且你一個人的收入就滿足擔保條件時,可以填寫簡化的表格 I-864EZ。注意:合保人或續保人不能使用之.”
我個人的收入已經超過I-864P上5口之家的125% of Poverty line. 請問:
1. 我可以使用I-864EZ 表嗎? 還是因為我父母親其實是同時申請, 但是分開用兩份130 和 485, 所以我還是要用864表呢?
2. 我和先生是filing jointly, 我的一些賬戶也會有和他聯名的, 但是我不需要他做擔保人。 他不用填864的, 對吧?
3. 我是先把父母帶去做體檢好還是等到移民局叫我們去才去好呢? 我聽說移民局對60歲以上的男性要求多一種疫苗的注射。 我父親7月18日滿59歲。 保險起見, 我在想要不要現在就帶他去體檢。 請問體檢有有效期的嗎?
今天我就在家填表玩呢, 如能答複, 多多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