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pjiang 等: 我律師說:轉成H4 原EAD 仍有效, 對嗎

本人485 2007年7月交, 現無名額. 不幸被laid off. 害怕485 會被拒掉. 我的律師說,我可以先轉為H4. 這樣一來若485被拒, 還有身份, 不需要出境簽H4. 但同時, 因我的485還在審判中, 基於485 的EAD 即便我轉為H4 仍有效, 若其間找到工作, 還可用EAD 工作, 到時向USCIS 提交 轉換 雇主 說明, 還可以重新申請轉為H1.

這樣的好處是: "若485被拒, 還有身份, 不需要出境簽H4". 同時其間找到工作, 還可用EAD工作, 向USCIS 提交 轉換雇主 說明, 還可以重新申請轉為H1. 兩不誤!!

請問: 律師說的對嗎?? 關鍵是, 轉成H4, 原485,EAD 隻要沒有 deny 仍有效,這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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