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在04年10月開始的H1B, 公司A工作,期間140批下來,09年被layoff, 140也就失效, 現在公司B幫我tranfer H1-B, 可能還是用以前6年的quota, 假定批下來的H1B 有效期到2010年10月 ,如果明年申請H1B extension, 到底能延1年還是3年?
此外,H1B extension的條件中規定要在第5年年底遞交140,這條對於這種情況到底符合不符合?
此外,H1B extension的條件中規定要在第5年年底遞交140,這條對於這種情況到底符合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