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OPT valid, 2010 H1B approved, 回國探親返簽有沒有風險

我今年5月份本科畢業(會計專業),OPT valid from 07/01/2009 to 06/29/2010.應該明年4月份申請H1B,但由於今年名額還有,便申請了H1B.
前幾天H1B approve了,已經收到I797(老公H4).
10/07/2009是第一天上班的日期(四大會計事務所)。除了去年暑假在公司實習,一直沒有回公司上過班,也就是說沒有 pay stub.

我們倆本來想8月和9月回國探親,剛好回來就上班。但是聽沈陽領事館外麵的中介說建議不要回去,因為還沒有開始工作,怕回國簽不下來或者被check。一般人都是開始工作了,才去簽H1B.我就怕check幾個月的話,工作不就沒有了麽。

我們倆應該回去嗎?一般check要多久呢?急求有經驗的大俠提供一點建議。提前謝謝
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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