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海歸了,綠卡轉公民的事情如何處理?請教一下專業人士的意見。

我一年半以前拿到綠卡,現在準備回國工作。和律師談了談關於保持綠卡和將來申請公民的事情,但我對美國律師的說法有點疑惑。請這裏的達人指點一下。
據公司律師講,拿到綠卡後的4年零9個月後我可以申請公民,條件是我在這段時間裏必須在美國累積住滿2年半。按他的說法,隻要我在未來的三年裏想辦法回來住滿一年(平均每年4個月,或者一氣住滿一年)就行。或者我再等一年後再回國。以後隻要半年回來報到一下保持住綠卡就行。
可周圍的朋友有說每年離開美國時間不得超過半年才能申請公民。不知道那種是官方說法。請指點一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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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要海歸了,綠卡轉公民的事情如何處理?請教一下專業人士的意見。 -\- 給 \ 發送悄悄話 (1043 bytes) () 06/26/2009 postreply 10:35:09

非常感謝! -後院鬆鼠- 給 後院鬆鼠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6/2009 postreply 1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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