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皮匠等高人回答

各位高人,
我準備為我侄子辦理adoption,律師大概在七月初file申請材料。我已經為侄子申請探親的簽證,準備要他七月底來美國。我的問題是,1)當辦理收養的手續file出去以後,侄子來美後,若簽證期過了(估計簽證期兩三個月,收養過程大概4個月),他可以合法繼續在美國居住嗎?2)他可以在美公立高中讀書嗎?還需要什麽別的手續嗎?
謝謝各位高人的時間。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