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問個485的特殊情況,那位知道結果?

來源: 重新注冊筆名 2009-06-13 12:25:1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6 bytes)
I-485的申請人是你自己,不再是公司,不像I-140,雇主是petitioner.公司給你出工作證明信就可以了。事實上,就I-485而言,公司也確實不是申請的sponsor.
個人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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