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準備第一次H1B延期,讀了Pijiang大師的“自討苦吃的 I-129”文章受益匪淺,但是還有幾點不明白:
1。 我的現在雇主2年前幫我做了H1B transfer,現在是我的第一次延期,雇主還需要支付500元打假費麽(它在2年前作transfer時已經支付過了)?附加費$1500是必須交的since this is my first extension/renewal.
2.是否現在申請費律師費必須由雇主交付?
3。既然是延期,還需要辦理ETA-9035 (LCA)麽?
4。我現在處於PERM &140都批準了等待485排期階段,此次延期(屬於H1B第一次延期)還需要不需要附上140批件?
之所以這麽問是因為,我該以怎麽樣的身份申請這次延期,是按照H1B的第一次三年延期延,還是140批準後的三年延?
請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