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美,有綠卡,已經file 了公民申請,拿綠卡不到5年, 但是快了。
我前男友有一個孩子, 現在快13歲了, 孩子父親已經過世,孩子一直跟祖父母,孩子和孩子的母親沒有什麽來往。但是孩子對我特別親。我也非常喜歡這個孩子的長相,孩子性格也非常溫和,穩重。
我想把這個孩子接到美國來上高中,雖然經濟不成問題,但是祖父母年邁,不想讓他們再出錢。如果F1 來,我就得讓她讀私立的boarding school. 一年一萬,好一點的一萬出頭,如果我收養她,她有了身份,將來不用自己辦綠卡,也可以讀公立的高中,我這邊有一個公立的高中非常好,每年都有Harvard, MIT 的。
我想問一下,我收養這個孩子,按美國的法律,行嗎?有年齡限製嗎?非常感謝各位如能提供一些意見。
請這裏的老師給我看看,我得情況比較複雜, 涉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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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複雜, -usedtobeadoctor- ♀ (223 bytes) () 05/30/2009 postreply 15:12:29
• 回複:比較複雜, -溫柔歲月- ♀ (64 bytes) () 05/30/2009 postreply 15:31:45
• 到當地民政局辦理收養手續。保留經濟支持收據,如學費等 -華裔美軍- ♂ (0 bytes) () 05/31/2009 postreply 09: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