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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由名額豁免的工作轉換到受名額限製的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新的工作要求一個H-1B簽證的名額,而該外籍雇員的原工作並沒有名額。因此,該外籍雇員隻有等他/她有可用的名額之後才能提交轉換申請。如果該外籍雇員沒有在美國獲得碩士或以上學位,申請需要在2008年的4月1日提交以搶占名額;如果已經獲得了碩士或以上學位,則可以在4月1日之後的一兩周內申請(我們估計碩士以上學位的H-1B名額會在兩周到一個月內用完)。
該雇員在申請提交之後可以開始為新的雇主工作。但是,如果該申請在每年的新H-1B簽證生效之前(今年為10月1日)就獲得了批準,從申請批準的這天到10月1日之間,該雇員就不能繼續為新雇主工作了, 也就是說H-1B流動規則在這段時間不再適用。
例如,劉博士目前持有H-1B簽證在美國的一家大學做研究工作,她新獲得了一家私營IT公司的雇傭。劉博士目前的工作是不需要H-1B名額的,但她的新工作需要名額。首先,劉博士的新雇主可以在4月1日----移民局開始接收2009年H-1B申請的第一天----為她提交H-1B的轉換雇主申請。根據H-1B流動規則,劉博士可以在提交的轉換申請的基礎上開始為新雇主工作,而不需要等到2008年10月1日。
如果說劉博士的H-1B申請因為某種原因 (包括沒有可用的H-1B名額) 而被拒絕,劉博士就喪失了根據H-1B流動規則為新雇主工作的權利,而不得不離開其新工作。而如果劉博士的申請在10月1日之前獲得了批準,劉博士也不得不離開新的工作直到10月1日她獲得了一個有效的H-1B簽證。在這兩種情況下,在10月1日之前她都可以回去為原雇主工作。鑒於目前H-1B簽證名額的緊張情況,申請人即使在4月1日提交H-1B申請,也可能得不到名額。我們並不建議劉博士在提交轉換申請之後立即開始為新雇主工作,除非她擁有在美國獲得的碩士或以上學位,這樣能基本保證她的H-1B轉換申請可以得到名額而得到批準。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