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gov.uscis.gov/cris/processTimesDisplay.do?type=serviceC

I-130 下第一欄就是美國公民為配偶及21歲以下的孩子申請親屬移民(這裏的“孩子“包括繼子女),這一類是沒有排期的。你兒子是你先生的繼子,你先生自然可以為他申請綠卡。

你兒子身份過期也不必擔心,因為對公民的配偶(應該也會擴大到未成年子女)身份過期移民局是有特別豁免的。如果過期在180天以內,什麽事也沒有。超過180天,也不一定有事。我所知道的一個例子是,某女士黑了多年,後與公民結婚,最後移民局隻是要求她回台灣呆一年再回來,綠卡照樣拿到了。

一定要真實的回答所有問題。你如果不在表上填你兒子的名字,那等同於你在移民局申明你沒有這個兒子,請問你 將來有什麽理由為他申請呢? 領養他?如果你隱瞞真實的情況,就算你現在一切搞定,若幹年後移民局都有權撤銷你的綠卡或公民身份,如果移民局發現你填了不真實的內容。何況你兒子作為公民的孩子,不會有任何問題。

其實各類規定移民局官方網站都有詳細介紹。到移民局網頁上下載I-130, I-485 表格及填表說明,仔細閱讀,誰可以申請以及如何申請都介紹得清清楚楚。論壇裏的討論可以參考,但大家最好都到移民局網頁去核實自己需要的內容,那才是最權威的第一手材料,而且都是免費的。移民局網址www.usci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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