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比我更尷尬的嗎?請教。

前兩天發過帖子說過我的窘境。跟隨現在LG的EB1拿到了綠卡,他小孩(13歲)在這裏,也拿到綠卡了。LG死活不給我孩子(8歲)辦follow to jion,要我以後成公民後自己辦。

我不想跟他說了。可能隻有跟他分開過,太讓人寒心了,離婚倒還不一定,但要分居。他上班,我讀PhD。本來就想讓父母過來看看,如果跟LG住在一起,他一定不會讓的。想問問大家,如果孩子和父母一起過來的話,他們簽B2是分開簽呢,還是我父母和孩子一起簽比較好呢。至於經費問題,我父母可以負擔他們自己,孩子可以由他父親負擔。

先謝過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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