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定要收回,那申請人的狀態又將會如何,- illegal stay"
這也許應該分兩種情況說.如果是移民局由於自己的錯誤誤發的綠卡,那應該這個綠卡是無效的,那申請人原來是什麽身份現在還是什麽身份,因為錯誤發的綠卡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該綠卡不能改變申請人的身份,原來是什麽現在還是什麽.如果這也能讓申請人變illegal的話,事情要全亂套了.移民官一分鍾前說批準你,然後發現說錯了,然後你就是illegal了,然後就徹底不能批了,那豈不是所有人的case都可以拒掉了嗎?
如果是發了綠卡後再revoke的,那綠卡是有效的,所以這時候收回綠卡,就是illegal stay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