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824表,請教Pjiang大師

首先非常感謝你關於824表的文章以及其他許多關於移民等有關文章,我受益很多。
在你的《更上一層樓的 I-824》,我還有些不懂。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08&postID=38999

我的情況:2007年7月份同時遞交了Niw I140 (律師辦)和I-485(自己辦),在一個研究所做科研,H1b簽證。

2009年1月份,Niw I-140被批準下來,4月份被layoff,H1b有效期到10/2009.

現在我準備回國工作,準備遞交I-824,改I-485為CP in guangzhou.

我的問題是:
1)表part 2是選B or C?

2) 在表part 3的 Type of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應該填I-140還是I-485?

3) 我就要離開美國了,已經填表告訴移民局,改寫了一個我朋友在美國的通訊地址,在824表上如何反映我在中國的地址,可以讓廣州領事館在辦理我的824表時,可以和我聯係?似乎隻有在表part 2是選C時,才有中國地址填。但是我的485目前是pending,不是approved.

4)謝謝

所有跟帖: 

謝謝,我已經知道了 -lushe2009- 給 lushe2009 發送悄悄話 (72 bytes) () 05/03/2009 postreply 00:41:38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