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F-1身份,沒有收入,老婆在上班。我以我自己的名義邀請父母來美,
準備材料有
1 邀請信
2 我的I-20, I-797, 學校出具的信
3 我們的銀行存款證明
4 我和老婆的護照複印件
5 老婆的工作證明
6 老婆的 I-94
7 稅表複印件
今天老爸老媽去簽證,簽證官先要走了邀請信,
問:去過美國嗎?
答:沒有。
問:到美國幹什麽?
答:看望兒子和兒媳。
問:兒子兒媳在美國幹什麽?
答:兒子在上學,兒媳在上班,並一一遞進他要的資料。
簽證官又問:有房產證嗎?
答: 有。遞進房產證,簽證官看過後遞出資料
問:你們在工作嗎?
答:我在工作,她(我媽)已經退休。
問:你們在美國的費用誰來承擔?
答: 兒子和兒媳承擔。
看了所有的證明,最後說:對不起,我不能給你們簽證,你的兒子是學生,不能負擔你們的費用。我不能保證你們會回來。
大家幫我看看有什麽辦法沒有,是不是以我老婆的名義再邀請一下,還是過一段時間再簽,或者等我畢業了找到工作再簽(我今年12月畢業)?希望大家給些建議。三年沒有見到父母了。
父母9月1號北京拒簽,大家忙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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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父母9月1號北京拒簽,大家忙幫看看 -sy13210- ♀ (108 bytes) () 09/01/2004 postreply 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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