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我的入籍申請移民局已經收到,估計會在六個月左右批下來。一旦批準,我就可以為你申請K1(未婚妻來美結婚)簽證。但從我遞交I-129F,到廣州領事館通知你麵試,估計也需要等六個月時間。也就是說,你和女兒至少還要等一年才能來美國和我團聚。一年的分離,對於兩個深深相愛的人來說,實在是一種痛苦的折磨。而我在今年三月份回國時,已經用了今年所有的假期,無法再請假回國。你是公司的股東,相對來說比我自由一些。所以我想請你帶女兒暑假時來美國一趟。一方麵可以稍微減輕我們的兩地相思之苦。另一方麵,可以鞏固我回國時和年幼的女兒建立起來的感情。如果你今年夏天能夠來美國,還有一個重要的任務。我們可以一起確定購買我現在看中的幾幢房子中的一幢,作為我們明年的結婚新房。祈願麵試你的簽證官能夠考慮到我們的實際情況,讓你帶女兒來美國度暑假。我們也祝福這位簽證官家庭幸福,工作順利。”
懇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我的做法可行嗎?在上海領事館能通過旅遊簽證幾率會有多少?如果被拒,會影響接下來的K1簽證嗎?
的我的未婚妻的基本情況:公司的董事兼銷售總監;有房有車有存款;一個六周歲的女兒;不懂英文。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