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父母赴美簽證的幾個問題,謝謝。

今年10月要生小孩,請父母過來照顧,關於簽證有兩個問題請教大家。

1。如果父母是7月去簽證,比如7月1日拿到簽證,但準備10月才來美,簽證官給的是不是應該是7月1日,2009 - 7月1日,2010, 的一年多次往返簽證,而不是從出發日算起?? 那麽如果想讓他們的簽證有效期長些,就最好晚點去申請簽證,比如9月底去簽???

2。他們入境後一般允許半年的居留,那麽如果想讓他們居留長一些,是不是有兩種做法

- 他們在入境5個月後回國一個月,然後再重新入境,重新得到半年的居留許可?
- 他們就一直呆在美國,等到半年的居住快過期後在美國當地申請延期??
如果這兩種辦法都可以,哪種會更好些呢?

謝謝大家。

所有跟帖: 

回複:請教,父母赴美簽證的幾個問題,謝謝。 -sdfsdfsdff- 給 sdfsdfsdff 發送悄悄話 (303 bytes) () 04/25/2009 postreply 15:01:55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