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寄到芝加哥的I-130被批準並轉到National Visa Center (NVC)後,NVC的其他表(230,864擔保等表)是
(1)NVC寄給美國公民,由美國公民再寄回中國讓父母簽字,然後由美國公民再寄回NVC,還是
(2)還是NVC直接寄到中國的美領館,由廣州轉到的父母處?(那864怎麽寄法?)
(3)再或者由直接寄到中國的父母處?
查了一些資料但沒有明確。可以請辦過的前輩指明嗎?謝了。
(1)NVC寄給美國公民,由美國公民再寄回中國讓父母簽字,然後由美國公民再寄回NVC,還是
(2)還是NVC直接寄到中國的美領館,由廣州轉到的父母處?(那864怎麽寄法?)
(3)再或者由直接寄到中國的父母處?
查了一些資料但沒有明確。可以請辦過的前輩指明嗎?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