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被雷了。谘詢移民律師,被 告知嚴格意義上講H1B身份立刻失效。於是第二天給自
己和老婆(H4)遞交了個轉B2的申請。我是E-file 的。
現在想請教:
(1)這是不是一般會有3個月的緩衝時間?
(2)如果我在這3個月內找到工作,可以撤銷B2申請再轉回H1B身份嗎? 我知道我已經
有H1身份,就是不占名額了。但是在你遞交了B2 申請以後再轉回H1的話,還可以像H1B
transfer那樣拿到USCIS的receipt 就可以立刻上班嗎? 還是需要 更長時間啊?
(3)如果找到工作,需要離境簽H1B嗎?
目前是人生中最困難的時刻,多謝有經驗的朋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