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iang及各位老師:interfile 485是不是必須要兩個140都被批準

我的case是這樣的:EB2 140 approved on 2006
EB1b 140/485 filed on 2007, 140 got denied on 2009.
2008年7月那期的visa bulletin, Eb2的排期正好current,所以我們的律師就向USCIS遞交了485的interfile request. 因為當時等Eb1的140一直都沒有回音,律師說這樣也可能快點。可是沒有想到8月份的排期又後退了。

最近我們的Eb1140 被拒了,我們也不打算appeal了,律師說我們的485應該是valid的,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interfile成功了。

我看網上說 485interfile必須要兩個case的140都被批準了。那像我這樣,是不是不可以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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