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7月同時在TSC file 了 NIW 和485
08年11月收到NIW RFE, 09年2月2日回複,至今pending.
以上都是DIY, 沒有用律師。
08年2月公司給file了 EB1(a) & EB1-b, NSC
09年3/26 EB1-b approved
09年3/27 EB1-a RFE
以上Case由公司律師代理。
請問:
1)是不是EB1-b 已被批準,不用回複EB1-a 的RFE了?是要回複呢,還是撤銷這個Case, 還是隨他去?
2)NSC 的EB1-b 已批準,是不是可以relink TSC的那個485到這個已批的140?當初485是自己辦的,是不是relink也必須自己去做?怎麽做法?當初一起file的NIW還沒批,可以relink麽?打客服電話他們管re-link的事情麽?
3)如果TSC的NIW一旦approved了,是不是移民局會自動relink 我的485?
4) 萬一NIW被拒了,當初一起file的那個485會遭什麽命運?會受其影響麽?
謝謝了!請PJiang老師有點耐心,分別答複這幾個問題。
PJiang老師請進 - 有關485 relink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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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PJiang老師請進 - 有關485 relink問題 -Tanna- ♀ (12 bytes) () 03/30/2009 postreply 19: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