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的認定問題.請教各位老師.

I-140批準的PRIORITY DATE與LC接受申請的日期不一致.I-140批準認定的PRIORITY DATE早於LC接受申請的日期.請問,這樣的情況會有問題嗎?
是否可以引用I-140批準認定的PD日期遞交I-485.如果按照LC的接受申請日期,I-485的排期尚未到.差幾個月.
如果不能引用I-140的PD日期,那麽如何去更正錯誤呢?
懇請各位老師幫忙釋疑.謝謝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